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|
发布人:
张鸿韬
发布时间:
2016-05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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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专业名称、代码 专业名称:法学专业代码:030101 二、培养目标: 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务操作能力,能在国家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、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 三、基本规格 本专业主要学习以宪法学、法理学、民商法学、刑法学以及三大诉讼法学为代表的19门法学核心课程,31门专业拓展课和多门实践实验课。通过学习,学生应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、法学专业基础知识,熟悉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受到法律实务操作的训练,具有从事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法律顾问的知识能力。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、能力与素质: 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能够主动关心国家大事、自觉遵守国家方针政策。 2.掌握19门法学核心课程基本理论知识,具备进行法学实务操作的基础知识。 3.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操作技能,能够运用法学知识分析、解决问题。 4.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问题和法治建设的发展趋势。 5.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操作技术。 四、学制与修业年限 1.基本学制为4年。 2.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,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,最长不得超过7年。 五、毕业要求及授予学位条件 毕业要求: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75学分,方能毕业。 授予学位条件:取得毕业资格,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条件,授予法学学士学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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